各客户:
按海关要求,全国海关各水运监管现场需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舱单管理系统及运输工具管理系统切换工作,佛山海关要求管辖下的监管区于2014年5月14日24:00切换新舱单系统。由于新舱单系统对比原来的系统有较大的变化:需新增预配舱单,预配舱单先与运抵报告对碰,方可进行报关申报。为免客户货物通关受影响,提请注意以下事项及配合工作:
1、出口货物需于出口前一天还重码头;
2、出口货物报关所需准确资料需于出口前一天的18:00前提交给报关公司;
3、需与船务公司做好沟通工作,安排好货物出口头程时间。
满足上述条件的客户,货物出口的船舶安排、通关、装卸等有充分的时间保障,否则出口计划难以保证完成。
佛山新港码头有限公司
2014-5-13